聖三身大乘經

聖三身大乘經

Āryaprajñānapārmitasamantabhadramahāyānasūtra.

འཕགས་པ་སྐུ་གསུམ་ཞེས་བྱ་བ་ཐེག་པ་ཆེན་པོའི་མདོ།

題解

本經主題在闡釋如來三身(trikāya)。經載在王舍城耆闍崛山,地藏菩薩請問世尊關於「佛身」的問題,世尊乃以「三身」作了回答,而「三身」亦可作為描述佛果位的不同面向。如本經所述,法身(dharmakāya),指諸佛的自性;受用身和變化身,被理解為法身的化現,或者說它們是諸佛事業的化現。受用身(saṃbhogakāya),有時被譯為「報身」,是佛陀在菩薩面前所呈現的顯相;變化身(nirmāṇakāya),有時被譯為「化身」,是任何信解行地凡夫都可以看到的佛陀的形相。總之,佛陀示現各種形相,主要是為了對不同的眾生開示佛法,令其解脫。(圓滿法藏.佛典漢譯 編輯部)

佛經語體

頂禮一切佛、菩薩。

如是我聞:一時,世尊住王舍城耆闍崛山,與無量無數菩薩及天、龍等一切眷屬俱。〔彼等皆〕於世尊恭敬供養。

爾時,地藏菩薩於彼會中從座而起,白世尊言:「世尊之身,為有幾何?」

世尊告曰:「地藏!世尊如來有三身,謂:法身、受用身、變化身。善男子!如來三身者:自性清淨乃法身;三昧清淨乃受用身;所行清淨乃諸佛變化身。善男子!如來法身者,猶如虛空,是無自性義;受用身者,如雲,是現起義;變化身者,為諸佛事業,如雨,是普潤義。」

地藏菩薩白世尊言:「於世尊三身之說,應云何觀?」

世尊告地藏菩薩曰:「善男子!於如來三身,應作如是觀:於如來前為法身,於菩薩前為受用身,於信解行〔地〕凡夫前為變化身。

「善男子!法身者,即諸佛自性等同;受用身者,即諸佛三昧等同;變化身者,即諸佛事業等同。

「善男子!阿賴耶〔識〕轉依[1],得大圓鏡智,即是法身[2]。末那識轉依,得平等性智[3];意識轉依,得妙觀察智,〔此二智〕即受用身[4]。五根識轉依,得成所作智,即變化身[5]。」

爾時,地藏菩薩白世尊言:「世尊!我於世尊處,聞微妙法,甚善!善逝!甚善!」

世尊告曰:「善男子!若人受持汝於世尊處所聞法門,當獲功德無量無數,不可稱計。」

世尊說是語已,地藏菩薩及世間天、龍、藥叉、乾闥婆等皆大歡喜,於世尊所說,稱揚讚歎。

現代語體

頂禮一切佛、菩薩。

如是我聞:一時,世尊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,與無量無數菩薩及天、龍等一切眷屬共會一處。〔會眾〕向世尊作恭敬供養。

當時,地藏菩薩在會眾中從座位起身,向世尊問道:「世尊有幾身?」

世尊回答說:「地藏!世尊如來有三身,分別是法身、受用身和變化身。善男子!如來此三身:自性清淨是法身;三昧清淨是受用身;所行清淨是一切諸佛的變化身。善男子!如來的法身就好像虛空,是無自性之義;受用身就好像雲朵,是現起之義;變化身是諸佛的事業,就好像雨露,是潤澤一切之義。」

地藏菩薩向世尊問道:「應當如何看世尊三身的說法?」

世尊回答地藏菩薩說:「善男子!應當這樣去看如來三身:即在如來面前的是法身,在菩薩面前的是受用身,在信解行〔地〕凡夫面前的是變化身。

「善男子!法身是指諸佛自性等同;受用身是指諸佛三昧等同;變化身是指諸佛事業等同。

「善男子!阿賴耶〔識〕轉依,得大圓鏡智,即是法身。末那識轉依,得平等性智;意識轉依,得妙觀察智,〔此二智〕即受用身。五根識轉依,得成所作智,即變化身。」

於是,地藏菩薩向世尊說道:「世尊!我從世尊您這裡聽聞到微妙之法,實在善妙呀!善逝!實在善妙呀!」

世尊向地藏菩薩說:「善男子!如果有人受持你從世尊處所聽聞到的這個法門,他將會獲得無量無數、不可稱計的福德。」

世尊給予此般開示後,地藏菩薩及世間的天、龍、藥叉、乾闥婆等皆大歡喜,咸皆稱揚讚歎世尊所言。

聖三身大乘經

註釋

[1]參見《攝大乘論釋》卷十四:「對治起時,離本識不淨品一分,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,名為轉依。」(CBETA, T31, no. 1595

[2]參見《佛地經論》卷七:「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自性身,大圓鏡智轉第八得,故知前二攝自性身。」(CBETA, T26, no. 1530)以及《攝大乘論本》卷三:「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。」(CBETA, T31, no. 1594

[3]參見《佛地經論》卷七:「平等性智如餘論說,能於淨土隨諸菩薩所樂示現種種佛身。妙觀察智亦如論說,於大集會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說法斷疑。又說轉去諸轉識故得受用身,故知中二攝受用身。」(CBETA, T26, no. 1530)《攝大乘論釋》卷十:「轉諸轉識得受用身。」(CBETA 2021.Q4, T31, no. 1598, p. 448a11-12)

以及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卷三〈十菩提品〉:「轉第八識得鏡智⋯⋯轉第七識得平等智⋯⋯此前二智即是法身。」(CBETA, T31, no. 1604),但藏譯《大乘莊嚴經論釋》(མདོ་སྡེའི་རྒྱན་གྱི་བཤད་པ།)中無對應「此前二智即是法身」的文句,推測該文句可能是後人的註解被誤抄進漢譯正文,又或「此前二智」是指法界體性智與大圓鏡智,待考。除此之外,絕大多數漢譯、藏譯論典都將平等性智攝入受用身,故此處按該種理解而譯。

[4]參見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卷三〈十菩提品〉:「轉第六識得觀智⋯⋯此觀智即是食身。」(CBETA, T31, no. 1604

[5]參見《佛地經論》卷七:「此經中說,成所作智起諸化業,《莊嚴論》說,成所作智於一切界發起種種無量難思諸變化事,故知後一攝變化身。」(CBETA, T26, no. 1530)以及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卷三〈十菩提品〉:「轉前五識得作事智⋯⋯此作事智即是化身。」(CBECBETA, T31, no. 16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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