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三昧最上妙經

聖三昧最上妙*******

Āryasamādhiagrottama.

འཕགས་པ་ཏིང་ངེ་འཛིན་མཆོག་དམ་པ།

題解

本經透過層遞比較,說明禪定三昧,是為最上,應當受持、修習。一開始,佛在王舍城於三萬比丘、五千菩薩及人天眷屬大眾之中,默然入定,引發眾人疑惑,後來文殊師利法王子請求佛陀出定,阿難遂向佛陀請教「多聞智敏卻仍難成菩提」的原因,以及為何佛於一切契經中,皆盛讚三昧與最上智。應阿難所請,佛陀以引導問答的方式,開示了相關的法義。

在漢傳佛教中,本經曾有古譯,名為《最妙勝定經》,但在唐代之後即未再收載於大藏經中,故而較少受到漢地佛教徒所關注。雖然如此,漢傳佛教天台宗祖師慧思禪師(515-577)早年曾受此經啟發,深入聞思修行。其弟子智顗的《修習止觀坐禪法要》、《法華玄義》、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等著作中,亦有援引本經之例。故知本經在漢傳佛教中曾發揮重大影響。

至於藏傳佛教方面,敦煌版寫本應係本經最早的藏文譯本,其用詞、內文與其他刻版皆有著較大的差異,但與漢譯《最妙勝定經》則相當接近。在敦煌版中,出現了後弘期第三度釐訂譯詞期間(約在11世紀上半葉)所採用的罕見拼寫方式,但該拼寫方式已不見於後期木刻本之中,因此推估本經譯成藏文的時間應係後弘期早期。

至於本經在藏地的流傳方面,岡波巴大師(1079-1153)、龍欽巴尊者(1308-1364)等人的著作中,也常引用本經。可見其受重視的情形。

為了更加確定本經的內容,在翻譯過程中,我們交叉比對敦煌寫本以及《最妙勝定經》的經文,並在少數文義費解處,適度採用了這兩個較早版本的內容,對譯文做了調整。這些調整的依據,都可見於註釋。必須特別說明的是,由於此處所進行的版本比對的目的,在於更清晰地呈現經文的內容,而不是整理出一個完整無誤的校勘本(critical edition),所以凡是「拼寫有異或不符文法,但意義並無出入」的版本間差異,皆不在我們勘核的範圍之列。(圓滿法藏.佛典漢譯 編輯部)

佛經語文體版

一卷

如是我聞:一時,世尊在王舍城,與大比丘僧三萬人、菩薩大士五千[1]人、天龍八部[2]、人天等諸多眷屬俱。

復有四方四護世者[3]、羅剎、餓鬼等四部,亦皆來集,在眷屬中。

爾時,世尊入光明三昧,默然而住。眾多眷屬,以是生疑。

爾時,法王子文殊師利童子菩薩從座中起,遶佛三匝,復以偈頌,讚歎於佛:

「法主[4]甚善哉!寂然住三昧;

周圍眷屬眾,由是皆生疑。

甚善日月光,歛照默然住;

甚善珍寶藏,不施貧乏眾;

甚善人中王,請從三昧出。

甚善龍王者,請降甘露雨。

甚善天中尊,請速演諸法。

甚善為有情,請演一乘義[5]。」

爾時,世尊即從三昧起,告眾眷屬言:「我有諸多無上寶智,能令汝等[6]利益安樂[7],遠離貧乏,是故勿疑,欲問便問。」

爾時,阿難[8]從座而起,即白佛言:「世尊!我自思忖:多聞者,即能速證無上菩提。然依昔聞諸經所說[9],多聞復具利慧根者,彼於菩提,甚難證得,謂當有八魔[10]。若爾,我當云何得證無上菩提?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阿難!多聞之人,乃有二心。云何二心?謂:三昧心、亂心[11]。心住三昧,則雖多聞,亦無妨礙;心住亂中,雖復多聞,亦無益處。凡彼備具三昧、智慧者,即當速證無上菩提。」

阿難白言:「世尊!何以故,於一切經中,咸皆讚歎三昧、智慧,名最上妙?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阿難!具足三昧、智慧者,譬如獅子,獸中第一;亦如日光,光中最勝;亦如須彌,群山之最。何以故?具足三昧、智慧力者,為最上妙故。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阿難!假使有人,以栴檀木,修造精舍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;又復有人,以七珍寶,修造精舍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。如是二人,得福等不?」

阿難白言:「是二人中,以七寶修造者,得福最上。」

佛告阿難:「復次有人,乃以凡金[12],修造精舍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;又復有人[13],則以真金,修造精舍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。如是二人,得福等不?」

阿難白言:「是二人中,以真金修造者,得福最上。[14]

佛告阿難:「假使有人,以栴檀木,並餘香木,修造佛像[15]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,供養禮拜;又復有人,則以真金,並諸七寶,修造佛像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,供養禮拜。如是二人,福有異不?」

阿難白言:「以七寶真金,造佛像者,所得福大。」

佛告阿難曰:「假使有人,其能發心,作大布施,七寶庫藏、妻妾子息[16],皆悉能施;又復有人[17],頭[18]目身體,並諸難得七寶庫藏,皆悉能施。如是二人,福有異不?」

阿難白言:「以七寶、身體、妻妾、子息,作供養者,所得福大。」

佛告阿難:「假使有人,能為遍滿三千大千世界眾人,宣揚十二部經[19],廣弘於世,所謂:若自讀誦、教他念誦;又復有人[20],能為遍滿三千大千世界眾人[21],依文念誦,復於文義,解了[22]通達。如是二人,何者福大?」

阿難白言:「依文念誦、了達其義者,所得福大。」

佛告阿難:「假使有人,能無礙念誦十二部經,然不解深義,亦能奉持經籍,其數遍滿三千大千世界。復又有人,於十二部經,能熟諳誦,了達深義,亦能奉持遍滿三千大千世界經典。如是二人得福,何者為上?」[23]

阿難白言:「念誦復能了達其義,為他人說[24],得福最上[25]。」

佛告阿難:「假使有人,於十二部經,能解能說,然於布施、持戒、安忍、慈悲喜捨,皆不奉行;又復有人,於十二部經,能解能說,復於布施、持戒、安忍、慈悲喜捨,皆能廣行,於諸有情,具平等心,等如一子[26]。如是二人,何者福大?」

阿難白言:「能行慈悲喜捨,持戒、安忍,布施有情,所得福大,所得福多。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假使有人,於十二部經,能解能說,復於十五韋陀[27][28],純熟能說,弘揚於世。又復有人,亦於十二部經,能解能說,復能通曉十五韋陀論,所謂:生論[29]、決定論、五蘊論、十二緣起論、十八界論、大空論、日月論、日月雲[30]論、莊嚴經論、勝義性論、金剛藏論、一切相智論、三解脫門論等是;亦行布施、持戒、安忍,慈悲喜捨,其於壞戒、護戒,無有二心,等如虛空;不見有情一切過,於諸眾生,具平等心,等如一子;於瞋怨者,心亦平等,猶如虛空。更復有人,於方廣十二部經,不加毀謗。如是二人[31],何者福大?」

阿難白言:「於方廣十二部經,不加毀謗,是人福德,無數無量,不可思議。[32]

世尊告阿難曰:「復次,假使有人,能令我前所說一切福德,遍滿三千大千世界,於十二部經、十五部論,亦能念誦、解說,且能持戒、安忍、奉行慈心等,並行布施,多聞已達第一,能說諸法空寂義,能令聞者得五通[33],如是亦能作利益安樂事。然而是人,乃不能於一日一夜,住於三昧。何以故?補特伽羅具多聞者,我慢心盛,如山如海。如是我慢心盛,當於惡趣[34]受苦,經無量劫。從彼地獄出已,復生禽鳥中。多聞若爾,究有何益?

「凡具禪定三昧者,生死輪迴,罪惡重業,當能淨除。多聞如草,三昧如火;多聞如鐵,禪定三昧如金;多聞猶如藥末[35],禪定三昧則如藥樹[36];多聞如江,禪定三昧如海。是故我說禪定三昧福聚功德,經劫不可盡述[37]。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我念往昔,嘗為多聞士夫,彼時文殊師利與我[38]諍論有無[39]。文殊言有,我則言無,乃於有諦無諦起諍,莫能決定[40]。末後命終,轉生[41]惡趣,吞熱鐵丸,經無數劫。從地獄出,遇迦葉佛。

「迦葉佛乃為說有諦無諦:『諸法自性,不得定執,不落一向,如汝或言於有,又或言無,勝義則非是也。何以故?以諸法空故,而為寂靜,故此二真諦者,既非為有,亦非為無。汝所知解,唯曉字義,於甚深義,猶不能達。是故汝於此義,有如盲聾[42],豈能解悟如是甚深義諦?』我既聞是語已,乃入山中阿蘭若處,作意思惟,入禪定三昧。經七日已,於四禪之三昧[43]、三三昧、智三昧、大空、勝義空、空空等,了悟通達。亦能了悟:以諸法空故,而為寂靜,畢竟無有。何以故?以諸法體性空故。

「是故當知:修習禪定,為最上妙。假使有人,修習禪定三昧,若一日夜,若修七日,雖無量劫,所造重罪,亦當漸次滅息[44]。其餘[45]重罪,亦當淨除。[46]

「復次,若問:『云何?』或殺父母,或殺阿羅漢,或毀佛塔,或毀精舍,或焚僧房,或犯四波羅夷,或犯八波羅夷,或犯五重,或犯自性六重,或謗方廣經典,或說他過,不行奉事;隨所生處[47],我慢熾盛,自然造作重罪。若能修習禪定三昧,罪自滅淨。此亦因禪定三昧力而淨,非餘力也。

「若於七日,能得如是無量功德福聚[48],何況盡其一生,住阿蘭若,山間樹下,作意尋[49]、除、入、斷[50]

「何以故?心如江河,剎那不住;心如獼猴,一取一捨[51]。以要言之,心者,以三昧故而不動。

「設若心動,於一切法,便生亂想。若住三昧,於世間中,生住滅行,知解了悟[52],亦即能悟:諸法以性空故,而為寂靜;無常流轉,空而無我;如幻,如化,如電,如風,如尋香城,如泡,如陽焰,如響,如空中鳥跡。

「若知世間所有,於山林、江河、池[53]沼、大海等處,凡一切水,大火劫起,皆當焚盡,除四禪及四無色定,其餘諸法,皆歸為空。以是當知,禪定威力甚難思議。

「心若住於三昧,則見十方三千大千世界日月、星辰、江河、大海、山林、谿谷,如觀掌中菴摩勒果。

「若住禪定三昧,能以神變,去至十方恆河沙界,復能以神變力,變化十方世界地水火風[54]、日月、星宿、山林、流水、樹木、天宮、龍宮。是故當知,禪定威力甚難思議。

「縱使十方三千大千世界,以禪定三昧力故,亦能變化[55]。阿難!大目犍連以入三昧故,能以三昧起種種變化,乃至以三昧故,如旋火輪,行[56]於此大地。當知多聞,不能如是。」

世尊命阿難曰:「汝且振動大地。」

阿難白言:「我無禪定三昧,莫能振動也。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修習禪定三昧,雖不得沙門[57]四果,亦踰多聞百千萬倍。」

爾時,住於竹林比丘,有五百餘人,自恃多聞,既聞佛告阿難之語,謂目犍連神通三昧第一,即詣佛所,頭面禮世尊足,而白佛言:「世尊!我等修學多聞,十二部經,皆通達故,凡十六大國者,悉皆恭敬承事我等,猶如敬佛。世尊云何言多聞終不能得無上菩提?」

如是白已,五百比丘一時俱白世尊言:「我等當捨多聞,修學禪定三昧。」

世尊告諸比丘曰:「比丘!汝等[58]莫作是說,言應捨多聞,而學禪定三昧。我觀汝慧,猶如蚊翅,欲遮日月之光,如盲瞽人,欲登須彌,如無船人,欲渡[59]大海,如折翅鳥,欲飛騰虛空,[60]汝等亦復如是。」

諸比丘乃心生恐怖,若死近死。

世尊復告諸比丘曰:「比丘!汝等莫驚怖[61],心且入三昧。」

諸比丘白言:「我等尚且無禪定力,何況三昧[62]?」

世尊告曰:「我有妙藥,汝等當得三昧。」

諸比丘白言:「願世尊說,我等當如是行。」

世尊告曰:「云妙藥者,謂:尋、除[63]、入、斷。」

諸比丘白言:「云何尋、除、入、斷?我等未能知解。惟願世尊,為我宣說。」

爾時,佛復告曰:「起初心曰尋,生二心曰除,生三心曰入,生四心[64]曰斷。

「又:初禪曰尋,二禪曰除,三禪曰入,四禪曰斷。又:云禪定者,謂:身念住、心念住、法念住、受念住[65],乃至得四通[66];及如是一切法,謂:四正斷、四神足、四諦、四三摩地[67]、四無相、四菩提。比丘!汝於初禪,猶未明了,何況四禪乃至一切法?諸比丘!當以種種方便,入禪定三昧。

「若念不淨,當見身之四大,所謂:皮膚、骨鎖、肢節;膿血流溢,猶如九孔漏器,注水其中,便即漏泄;諸不淨物,屎尿污穢,數數漏泄。從彼三昧,則能見諸般物,如是乃能各各觀見:動靜、青[68]黃白黑等相,是故心不錯亂[69],見彼等物,當即遮轉[70]。起白骨觀,了出入息[71],亦同於彼。

「若比丘[72]犯四根本戒,比丘尼犯八根本罪,優婆夷犯五根本戒[73],沙彌犯十戒,式叉摩尼犯六重罪[74],若盜佛法僧財[75],若盜和尚、阿闍梨、尊重、父母、僧財,毀謗方廣經典,如是補特伽羅,其入禪定三昧時,見自身口,猶如疾風;亦見身血,如火熾然;骨如山巖,脈如樹木,見其五臟,則如蚖[76]蛇。又見手持大火,疾馳風中;頭頂大山,起身腳跌[77];口出獅子,眼出毘舍闍[78],鼻出大蛇,耳出豺狼;屎尿下墜,猶如降雨,多如大海;或見十方諸佛示現諸多神變[79]。見如是相時,當從禪定起,詣山園林,阿蘭若處,誦方廣經,並作懺悔。

「如是悔除前罪,當於七日,或二七日,或三七日,或四七日,或五七日,或六七日,或七七日,發露懺悔。

「當如是清淨罪業,復修禪定。其中罪輕者,漸次當見身如琉璃山。

「若人未犯四根本罪,乃至未犯自性五重,其人入三昧時,當見十方諸佛俱時說法,所謂宣說:四諦、四正斷、四神足、苦法、忍法、頂法[80]、世第一法;或說七覺支、四禪、八大人覺[81]、四空、三三昧、八解脫[82]。於三昧中,或見昏闇,或見光明,即從是三昧起,當生妙喜之心。」

世尊如是告已,諸比丘乃返[83]所居園林,於七日中,修習三昧,於是悉皆證阿羅漢。證已,往詣佛所,而白佛言:「世尊!我等依佛所說,今已解脫輪迴,證無上果。」

世尊告曰:「汝等既如是證,示現神變,今時已至。」佛既如是告已,五百比丘乃飛騰虛空,或臥或坐,或行或住,或身出火,或出水等[84],大顯神變,凡十八種。[85]爾時,多聞比丘眾,以修習禪定故,具諸般變化,如大目犍連。

復次,阿難乃白佛言:「世尊!如來入涅槃後,此正法當住世幾許?於惡世時,有情修習此法,證沙門四果者,當有幾何?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此後仲春之月[86],我當於拘尸那城涅槃。

「我涅槃後八十年間,有諸眾生,依法而行,或住塚間,或住樹下,作意是法,所謂:尋、除、入、斷。如是修法行者,十千人中,有九千人,當證沙門四果[87]。後三百年,有十千人,當證沙門四果。[88]

「後三百年,至五百年間,我之近住弟子,漸行不善法,以嫉妬心故,邪命自活。五百千人中,有十千人,當證沙門果。

「後五百年,至八百年[89]間,我之近住弟子有著俗服者,畜養牛、羊、貓[90]、驢、馬等,儲積穀米,自耕自食,蓄男女僕。彼時千千[91]人中,有一千人,當證四沙門果。

「後八百年,至千年間,我之近住弟子有學罪法者,親近王者、王子、大臣、長者,共為朋友[92],下至書信往返,而作戲言,耕田掘地,富有麨麵,儲蓄金銀,乃至七寶,啖肉飲酒,資養四大[93];猶如妓女,著新色衣[94],行欺惑事。萬十萬人,約僅百人,當得沙門四果。

「後一千年,至三百年間,動亂鉅矣。我之近住弟子,雖著法衣,如於田邊,豎舊旛耳,無有威嚴。俗人見之,不行奉事,如見屠者。

「彼時國中,亦當紛亂。互為怨讎,輾轉相殺,是以王臣、父子、兄弟[95],亦皆互為怨讎;無慈無悲,乃為飲食,而起煩惱。無家宅者、無妻妾者、無子女者、盲聾瘖啞、根不全者、男女僕役,悉皆逃出,國破家亡。不能自養活者,乃入我之法中,俗家眾人見之,如見獵者;猶如天牛、野馬、瘋象,難以調伏,隨心所欲,師徒皆如殘戾野人,放縱受用貪欲,尊卑無序,不計優劣,猶如傍生畜類,造作眾罪,不畏惡趣;隨至何處,皆近沽酒屠肉者,與獵者、妓女為友,並造口業,心中所思,亦是罪惡;或近[96]宰官;種種巧計,恐嚇善人,奪其財物,蓄養女人[97];或持獵具魚筌等,捕捉魚等,親自烹殺[98]。月半月盡,不行布薩。自恣[99]或作戒羯磨事[100]時,尊卑友朋,起惡毒心,互爭互瞋,師徒互揭陰私,罵詈揚惡,譬如多蚖,共集一穴[101],朋比為黨,伐異黨同,惡口罵詈;尊卑次序,亦皆不存。猶如殘戾野人,不願行善,奪財自矜,貪著名利,無有饜足[102]。當彼之時,十二部經,皆當隱沒,無人讀誦[103];我諸弟子,乃好習學奉行兵法,以及訓詁、文字[104]、嬉遊[105]、騎乘、禳祭[106]、棋奕、歌舞、集會[107]、驅擯[108]、射箭、賽馬等非法。

「以其如是行諸非善之法[109]故,死後即墮惡趣,無量劫中,受惡趣苦;從彼解脫,復生傍生,飢渴受苦,負重而行。

「此後,雖有修學杜多功德者,亦多行非法,不住山林,不住塚間,不住樹下,常遊城中,心多妄念,好求名利,貪著財物受用,心不知足;雖有說法者,然於佛所說法,能悟入者,萬分當中,不及其一。又與諸多眷屬同遊城中,入於俗家,為牟名利,而為俗人說法;蓄積諸多受用,有如屠者。諸不受享酒肉者乃訶責言:『諸比丘!汝為尊者,既捨俗而出家,然無悲心,又復如是多行非法,汝若屠者矣!』[110]

「彼等比丘既聞罵詈[111],反皆於是人捶打、罵詈、呵叱,互作是語:『如來在世時,曾言:我[112]未開許飲酒[113]、食肉。今如來入滅,悉皆開許。故我飲酒食肉也![114]』既離俗眾,彼等乃相與嬉笑道:『我等[115]所知,如佛親說。』如是口說無義語、爭競語、亂語。猶如盲瞽,豎二指[116]向日,妄論上方日輪廣狹大小;又如聾者,謂『我聞天上說法之聲』。眾盲集會[117]。於此世間,雖文殊師利與大迦葉等,應化住世,亦當受眾人捶打、罵詈,復遭驅擯,不令安身。

「復次,譬如獅子住香山中,鹿等野獸[118],莫敢臨近彼處;迨獅子從彼山出,野獸、毒惡猛獸等,乃相呼喚,入香山中,噉食嘉果,啜飲清泉。以如是故,一切飲食,乃告枯竭,住於香山諸天,亦不能救;於是毒草蔓生,若有食者,當即命終。

「我入涅槃後,一切比丘雖皆誦讀我所宣說十二部經,然於上者,教令為中,教中為下,教下為上,教中為下、末者;亦即:非真義者,謂為真義;於真義者,謂非真義。如諸外道,以己經典,謂為真實。

「彼時,十二部經雖行於世,威嚴勢力,俱不存矣。或雖有人,念誦披讀,不得一人,證沙門四果也。如是我之弟子,如王失國[119],如鳥折翅。精舍佛塔,悉皆荒蕪,無人修整;如是雖有佛像、旛旗、寶傘,然如兵甲遭毀,於是鴿雀豬犬[120]羊等,作巢居焉。至於比丘,各各住處[121],則精心灑掃,務求莊嚴[122]。」

世尊告阿難曰:「此亦略略示告汝耳。」

阿難聞言[123],涕淚悲泣。

如是,世尊為止阿難憂愁悲泣,[124]乃告之[125]曰:「汝莫哭泣如斯,應當受持此經,廣弘於世。」

爾時,阿難拭淚已,白世尊言:「我當受持。」

釋提桓因、人天大眾,亦告阿難言:「尊者!我等亦當受持。若人住於山林,或住樹下,或住曠野,或住塚間,誦讀此經,我等將偕人天眷屬、非人眾俱,前往彼處,下至一偈,乃至一句,皆當受持,不忘不失。[126]

說是經時,一千[127]比丘即證沙門四果,一千五百比丘尼證須陀洹果,五百優婆塞得善清淨[128]。於是天、人、阿修羅等,作禮而去。

聖三昧最上妙經

現代語體版

一卷

如是我聞:一時,世尊在王舍城,與約莫三萬多名大比丘僧、五千名菩薩大士,以及天龍八部、天人、人等許多眷屬同在一處。

除此之外,還有四方的護世者、羅剎、餓鬼等四部,都來集會,在眷屬的行列之中。

當時,世尊安住於「光明三昧」之中,靜默不語而安住,許多眷屬因而心生疑惑。

之後,法王子文殊師利童子菩薩起身,轉繞佛陀三圈後,接著以此偈頌盛讚佛陀:

「法主甚善哉!寂然住三昧;

周圍眷屬眾,由是皆生疑。

甚善日月光,歛照默然住;

甚善珍寶藏,不施貧乏眾;

甚善人中王,請從三昧出。

甚善龍王者,請降甘露雨。

甚善天中尊,請速演諸法。

甚善為有情,請演一乘義。」

極為善妙呀!您為佛法之主。寂然安住於三昧之中。

周遭的諸多眷屬,都已經生起了疑惑。

極為善妙呀!您為日月光。您卻默然不語,不放光照徹。

極為善妙呀!珍妙寶藏!您卻未布施貧困者。

極為善妙呀!人中之王!請您從三昧中出定。

極為善妙呀!人中龍王。請您澍降甘露妙雨。

極為善妙呀!天人之尊。請您速疾暢演諸法。

極為善妙呀!請您為有情眾生,演說究竟一乘的法義。

世尊於是從三昧中起,向諸多眷屬說道:「我有許多無上珍寶之智,能令諸位獲得利益、安樂,遠離貧乏。因此,毋庸起疑,有任何欲問之事,便發問吧!」

於是,阿難從座上起身,向佛陀稟告:「世尊!我以為多聞便能迅速獲得無上菩提。然而,根據聽聞到的經典所言,多聞且具有敏銳慧根者,將會因為出現八種魔羅,而難以證得菩提。若是如此,我當如何取證無上菩提呢?」

世尊對阿難說:「阿難!多聞者有二種心。何謂二種心?即:三昧之心與迷亂心。心若安住於三昧,那麼,即使多聞也無妨;心若處於迷亂之中,則多聞無益。任何充分具足三昧與智慧之人,將速證無上菩提。」

阿難問:「世尊!為何於所有經典中,皆稱讚三昧與智慧為真正最上呢?」

世尊答阿難:「阿難!具足三昧與智慧,就如同獅子是百獸之中最優越的,太陽是一切光明之中最上的,須彌山則是一切山中最勝。那麼,若問:『為何呢?』這是因為具足三昧與智慧的力量,乃是真正最上的。」

世尊問阿難:「阿難,假使有人用栴檀木修造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精舍;另有一人,以七寶修建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精舍。這二人的福德相等嗎?」

阿難回道:「在這二人當中,以七寶修造者,福德是最上的。」

佛陀問阿難:「又有一人,以普通的黃金修造遍滿三千大千世界的精舍;另有一人,以純金修造遍滿三千大千世界的精舍。這二人的福德相等嗎?」

阿難答道:「在這二人當中,以純金修造者,福德是最上的。」

佛陀問阿難:「假使有人,以栴檀木及其他香木修造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佛像,並行供養、禮拜;另有一人,以純金、七寶修造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佛像,並行供養、禮拜。這二人的福德可有差異?」

阿難答道:「以七寶以及純金修造佛像者,福德較大。」

佛陀問阿難:「假使有人,發心作大布施,將七寶庫藏、妻妾、兒子都布施出去;另有一人,則將五體之最──頭,以及眼睛、身體,還有難得的七寶庫藏,都布施了出去。這二人的福德可有差異?」

阿難答道:「包括七寶、身體、妻妾以及兒子在內的布施,福德較大。」

佛陀問阿難:「假使有人,能為遍布於三千大千世界的眾人,宣揚十二部經,也就是透過閱覽經典、讓人讀誦經典,令經典流佈於世間:另有一人,能為遍布於三千大千世界的眾人,依照文句念誦經典,並能演說、通達文義。這二人的福德,何者為大?」

阿難答道:「依照文字念誦並通達的人,福德較大。」

佛陀問阿難:「假使有人,能夠無礙地念誦十二部經,但並不知解箇中深義;而且他還奉持約莫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經典書函;此相對,另一人能夠純熟地念誦十二部經,並解悟箇中深義,並同樣奉持約莫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經典書函。這二人的福德,何者為上?」

阿難答道:「既能念誦,也能解義,此外還能為他人宣揚演說者,福德最上。」

佛陀問阿難:「假使有人,能夠詮釋、演說十二部經,但卻不奉行布施、持戒、安忍以及慈悲喜捨;假使另有一人,也能詮釋、演說十二部經,並且廣大行持布施、持戒、安忍、慈悲喜捨,以平等心看待眾生,如同看待獨子一般。這二人的福德,何者較大?」

阿難答道:「能夠奉行慈悲喜捨,以及持戒、安忍,並能布施有情,其福德既大且多。」

世尊問阿難:「假使有人能夠詮釋、演說十二部經,並能純熟地演說、理解十五部論,弘揚於世間。另有一人,能詮釋、解說、理解十二部經,並理解引趣論、決定論、五蘊論、十二緣起論、十八界論、大空論、日月論、日月雲論、莊嚴經論、勝義性論、金剛藏論、一切相智論、三解脫門論等十五部論,也能行布施、持戒、安忍、慈悲喜捨;平等看待壞戒與護戒者,不起二心,如同虛空;不見有情的一切過失,平等看待一切有情,如同對待獨子;於心懷瞋恚的怨敵,也能平等相待,如同虛空。相對於此,有人不毀謗方廣十二部經。此二人[129]的福德,何者為大?」

阿難答道:「不毀謗方廣十二部經之人,其福德無量無數,不可思議。」

世尊告訴阿難:「此外,如果有人能將我於前所述的一切福德,遍布三千大千世界,並能念誦、詮釋、講說十二部經、十五部論,奉行持戒、安忍、慈心等,還作布施,多聞也已臻於第一,能夠演說諸法性空寂靜之義,令聽聞者得五種神通,如此這般,也能作利益與安樂之事。然而這樣的人,甚至連在一日或一夜之中安住於三昧,都無法做到。若問:『這是為何呢?』因為多聞之人,有著如同高山、大海般的強盛我慢心呀!如此我慢強盛之人,將會於無量劫中,在惡趣受苦。從地獄解脫之後,又會生為飛禽鳥類。如此看來,多聞又有何益呢?

「凡是具有禪定三昧者,便能淨除生死輪迴的嚴重罪業。多聞就如草芥,三昧則如火焰;多聞如鐵,禪定三昧則如黃金:多聞如同藥草粉末,禪定三昧則如藥樹;多聞如同江河,禪定三昧則如大海。因此,我若講述禪定三昧之福德與功德,即便以長劫稱說,也無法窮盡。」

世尊對阿難說:「我現前憶起於過去世,我曾為一名多聞者。當時,文殊師利與我二人,就『有無』起了爭論,文殊說『有』,我則說『無』,對於有無二者,何者為真理,各執一詞,無法斷定。最終,我轉生於惡趣,於無量劫中,口吞鐵丸。從該地獄解脫之後,值遇迦葉佛,迦葉佛方為我倆解說了有諦與無諦:『一切萬法的自性,並無法決定為一端。也就是說,究竟真義,並非如你們所說的有或無。若問:這是為何?一切萬法皆因性空而寂靜,也就是說,這二種真諦(有諦與無諦)的究竟真義,既不是有,也不是無。你們所懂得的,僅是字義而已,並未懂得甚深真義。因此,你對此真義的認識,就像是盲聾之人,豈能理解、了悟如此這般甚深真義呢?』聽了這番話,我便前往靜僻的山中,作意思惟,趣入禪定三昧之中。過了七日,對於四禪之三昧、三三昧、智三昧、大空、勝義空、空空等,皆能了悟通達,也能夠了悟到,由於一切諸法本性為空,因此寂靜,畢竟無有。這是為何呢?因為一切萬法從體性而言,即是空的。

「因此,應當了解:修習禪定,乃是真正最上。假使有人,在一日一夜中,或者於七日中修習禪定三昧,則能逐漸淨除過去無量劫所造的嚴重罪業。此外,今生的重罪也將得以淨除。

「若問:『怎麼說呢?』殺害父母,殺害阿羅漢,毀壞佛塔、精舍,焚毀僧舍,犯四波羅夷罪、八波羅夷罪、五重罪、六種自性重罪,或者毀謗方廣經典,說他人過失、缺陷,不行奉事,無論生於何處,皆為我慢強盛,且自然而然便造作重罪。若修習禪定三昧,這些罪業都將息滅、淨除──這也是仰仗禪定三昧的勢力而淨除的,並非依靠其他力量所致。

「僅憑七日,就能得到這般無量功德與福德,那麼,終其一生在僻靜處,在山間、樹下,作意修持尋觀分別[130]、遣除、趨入以及正斷,其福德更不待言。

「若問這是為何呢?心就如同江河,剎那也不住留;心跟獼猴一樣,才放了一個,又抓了一個。總而言之,由於三昧,心不動搖。

「假使心動搖了,便會對一切法生起迷亂之想。若是安住於三昧,則會知道、了悟世間當中生住滅的有為造作,也就是了悟:一切法是本性空的,因此寂靜;是無常且會遷變的,是空而無我的,如同幻術,如同化現,如同雷電,如風,如尋香城,如水泡,如陽焰,如回聲,如同空中的鳥跡。

「若懂得存在於世上的群山、園林、江河、池沼、大海等一切水,到了大火劫時,都會被焚燒殆盡,除了四禪、四無色定之外,諸法都歸為空。因此,應當了知禪定的威力極為不可思議。

「心如果安住於三昧,則能見到十方三千大千世界的日月、星辰、江河、大海、群山、山林、峽谷、谷地,就像看見掌中的菴摩勒果一般[131]

「若安住於禪定三昧之中,便能以神變前往盡恆河沙數的十方世界,並能以神變力,變化十方世界的風、火、地、水、日月、星宿、群山、園林、河水、樹木、天人宮殿、龍宮。因此,應當了知禪定的威力極為不可思議。

「即便是十方三千大千世界,也能以禪定三昧的力量,變化而出。阿難!由於大目犍連入三昧,因此能夠現起各種變化,甚至因三昧之故,而能夠像旋火輪般運行於此大地。應當了知,多聞是不能如此的。」

世尊命令阿難道:「你振動大地吧!」

阿難回道:「我沒有禪定三昧,所以振動不了大地。」

世尊對阿難說道:「修習禪定三昧,即便尚未獲得沙門四果,也勝過多聞百千萬倍。」

當時,約莫有五百名居住在竹林的比丘,都以多聞感到自豪。他們聽聞世尊說:「阿難!目犍連的神變、三昧乃是最上的。」便來到佛所在之處,以頭頂禮世尊雙足,接著稟告道:「世尊!由於我等修學多聞,亦能通達十二部經,所以十六大國全都如同對待佛陀一般,恭敬、承事我等。為何世尊會說多聞永遠無法證得菩提呢?」

語畢,五百比丘異口同聲地向世尊表示:「我等將要捨棄多聞,改學禪定三昧。」

世尊告訴諸比丘:「比丘!你們別說『將要捨棄多聞,趨學禪定三昧』。依我看,你們的智慧就像企圖以蚊子的翅膀遮蔽日月,像是眼盲之人企圖攀登須彌山,像是沒有船筏卻想渡過大海,也像折翼之鳥想要飛向虛空一般。你們也正像是這樣呀!」

諸比丘因而心生怖畏恐懼,彷彿將要死去。

於是,世尊對諸比丘說:「比丘!你們不要驚恐,讓心入定吧!」

諸比丘回道:「我等連禪定之威力都還不具備,哪能有三昧呢?」

世尊說道:「我有妙藥,你們將能證得三昧。」

眾比丘稟告世尊:「請世尊開示,我等將會如是奉行。」

世尊便說:「所謂妙藥,就是:尋觀分別、遣除、趨入、正斷。」

眾比丘稟告道:「什麼是尋觀分別、遣除、趨入、正斷呀?我等不能知解,請世尊開示。」

於是,佛又說道:「發起第一心稱為尋觀分別;出現第二心,稱為遣除;出現第三心,稱為趨入;出現第四心,稱為正斷。」

「此外,還有:初禪稱為尋觀分別,二禪稱為遣除,三禪稱為趨入,四禪稱為正斷。另外,所謂禪定,是指身念住、心念住、法念住、受念住,乃至證得四種神通;還有像這樣的一切法,包括:四正斷、四神足、四諦、四種三昧、四種無相、四菩提。比丘!你連初禪尚且未能明了,何況四禪乃至一切法?諸比丘!應當透過種種方便,趨入禪定三昧。

「若對尋觀不淨,應當見身的四大──皮膚、骨骼、關節、滲滴的膿血,就如同有九個孔洞的器皿,將水注入其中,便會滲漏;同樣地,不淨物如大小便等,既汙穢不堪,還會反覆漏泄。透過三昧,則能見種種物,如是個別見到動靜、青相、黃相、白相、黑相,於是心不錯亂。見到那些實事法的狀態時,便會轉向而不再耽著。作白骨觀、數息觀呼吸進出,也與此相同。

「假使比丘犯四根本戒,比丘尼犯八根本罪,優婆夷犯五根本罪,沙彌犯十戒,式叉摩尼犯六種罪,或者盜竊佛法僧全體的信財,或者盜用和尚、阿闍梨、上師、父母、僧侶的錢財,毀謗方廣經典,諸如此類的補特伽羅,當他要趨入禪定三昧時,自己會見到身口就像狂風一般,血液如同熊熊燃燒的火焰,骨骼就像山丘與巖壁般,脈像是樹木,五臟則如蛇或蜥蜴:也會見到手持大火,在風中奔馳,頭頂著大山,雖要起身,但卻步履踉蹌;口中出現獅子,眼中出現毘舍闍[132],鼻子出現大蛇,耳朵出現豺狼,大小便如同降雨般落下,並多如大海;或是見到十方諸佛示現多種神變。在見到如此徵兆時,便應從禪定起,前往山間、園林或僻靜處,念誦方廣經典,並作懺悔。

「如此悔除先前的罪業,應該進行七天、十四天、廿一天、廿八天、卅五天、四十二天乃至四十九天的發露懺悔。

「應當如此淨除罪業,接著再修習禪定。其中罪業較輕者,將會見到身體宛如吠琉璃山。

「若有人未犯四根本罪,乃至未犯五種自性重罪,當其入三昧時,將會見到十方諸佛同時說法,所說之法包括:四諦、四正斷、四神足、苦法、忍法、頂法、世第一法,或者宣說七覺支、四禪、八大人覺、四空、三三昧、八解脫。或在三昧中見到黑暗、光明,則從該三昧中起,並應生起妙喜之心。」

世尊這麼說完之後,諸比丘便返回所居的園林之中,修習禪定三昧七日,因此都證得了阿羅漢果。證果後,前往佛陀所在之處,稟告佛陀:「世尊!我等依照佛陀所開示,已從輪迴中解脫,並已證得無上果位。」

佛陀說道:「諸位若已有這般證悟,那麼,示現神變的時機已經到來。」這麼說了之後,五百比丘便飛騰入上方空中,或臥或坐,或行或住,有的則身上出現火或水,大顯十八般神變。當時,多聞比丘眾由於修習禪定,因而如同大目犍連般,能起各式各樣的變化。

後來,阿難請教佛陀:「世尊!如來入涅槃後,此法將能住世到什麼時候呢?在惡世時,會有多少眾生因為修習此法而證得沙門四果呢?」

世尊向阿難說道:「之後,我將在春季的第二個月,於拘尸那城涅槃。

「我涅槃後八十年間,會出現許多奉行佛法的有情,他們住在墳場,或者住在樹下,心中作意此法:尋觀分別、遣除、趨入、正斷,這樣的修行者,一萬人之中,將有九千人證得沙門四果。後三百年間,共有一萬人證得沙門四果。」

後三百年,到五百年間,我的近住弟子眾將逐漸奉行不善法,由於嫉妬心,而以邪命過活。五十萬人中,將有一萬人證得沙門果。

「後五百年,到八百年之間,我的近住弟子眾之中,有人專著在家人的衣服,畜養牛、羊、貓、驢、馬,囤積許多穀物,自己耕種自己食用,也會蓄養男女僕役。到那時候,一百萬人中,有一千人將會證得沙門四果。」

「後八百年,到一千年之間,我的近住弟子眾之中,有人修學罪惡之法,親近、結交國王、王子、大臣、長者,彼此透過書信,說著糜爛的話;有人耕田掘地,擁有許多穀粉,積攢金銀、七寶,食肉飲酒,滋養四大之身;如同妓女般穿著色彩鮮豔的衣服,做著欺騙迷惑他人之事。其中,十億人當中,僅有百人將證得沙門四果。

「後一千年,到一千三百年之間,動盪嚴重:我的近住弟子眾雖然身著法衣,卻像是在田邊插上舊旗幡,連威嚴也不存。在家人見到此等佛弟子,並不會加以奉事,視之如同屠夫。

「屆時,國內將會紛亂,世人彼此結怨,互相殺害,於是,王臣、父子、兄弟之間也彼此結怨;甚至沒有慈悲心,為了飲食而起煩惱。沒有家庭者、沒有妻妾者、沒有子女者、視盲者、耳聾者、瘖啞者、根不健全者、男女僕役,都紛紛逃離該國,使該國遭殃。

「無法養活自身者,便紛紛進入我的教法之中,在家人都將之視如獵人,就好比是天界的牛、野馬、瘋象,難以調伏,隨心所欲。師徒如同殘暴的野人般,放縱地受用著貪欲,既沒有尊卑的次第,也沒有好壞的辨別,就如同傍生、牲畜一般。此輩會造許多惡業,對惡趣無所恐懼。無論去到何處,都親近並結交酒販、屠夫、獵人、妓女,口中所說的,也都是語言的罪業,心中所想也都是罪惡。有人親近官員,用種種手段,恫嚇行善之人,奪其財物,蓄養女人;有人手持獵具、魚筌等,捕捉魚等動物,接著親自宰殺、烹調。每月十五日以及月底之時,不做布薩,自以為是。舉行戒律羯磨事者,會互相爭論,尊卑之間互起瞋心,朋友之間也互起瞋心,生起惡毒之心。師徒也彼此揭發過失,說著譏譭、揚惡的言論,猶如許多蜥蜴聚集在一個孔穴之中,勾結黨派,彼此惡口、辱罵,也沒有尊卑倫理,如同凶暴的野人,不願行善,對於搶奪感到自豪,貪著利益聲名,不知饜足。在那樣的時代,十二部經也會隱沒,不再有人閱讀、念誦。我的眾弟子遂學習、奉行兵法、訓詁、文字、遊戲、騎術、禳祭、棋奕、歌舞、聚眾、驅離、射箭、賽等非法。

「由於如此奉行不善之法,此等眾人死後立即墮入惡趣,於無量劫中感受著惡趣的痛苦。從中解脫之後,又轉生為傍生,被飢渴痛苦所折磨,還要背負沉重的馱物。

「後來即便是修學杜多功德者,也會做許多非法之事,不住在山間、園林間、墳場、樹下,卻常漫遊於城市之中,妄念紛紛,謀求利潤與名望,貪著財物與受用,心不知足。就算是說法者,能悟入佛陀所宣說之法的人,連萬分之一都不到。此等眾人與諸多眷屬結伴遊城,進到俗家之後,向在家人說法,其目的也是為了牟利與博得名聲。此等眾人累積許多享受,就如同屠夫一般。不受用酒肉者對其感到厭離,訶責道:『諸位比丘!你是持戒尊者,既然捨俗出家,成為無家者,卻連悲心都沒有,還像這樣做許多非法之事,你就像是屠夫呀!』

「那些比丘聽到這樣責罵,都反過來對呵責他們的人加以毆打、責罵、呵叱。彼此這麼說道:『如來在世的時候,曾說:我不開許吃肉、飲酒。但現在如來涅槃了,什麼都開許了,所以我吃肉、喝酒。』離開在家人之後,他們便彼此開玩笑,說道:『我們所懂得的,就像是佛陀親口所說呀!』這樣說著無意義的話、爭強好勝的話以及迷亂的話。就像是盲人豎起兩隻手指,評論起天上太陽的大小與廣狹。又像是聾者宣稱:『我聽到在天上說法的聲音。』如同盲人集會的世間。就算文殊師利與大迦葉等應化住世,也會遭到所有人毆打、責罵,予以驅擯,不令其安身。

「此外,就像獅子居住在香山之中,鹿等野獸便不敢靠近該處。等到獅子離開那座山之後,各種野獸、包括兇殘的猛獸,才彼此呼喚,進入香山之中,食用甜美的果實,並啜飲泉水。這麼吃著、喝著,一切飲食都會枯竭告罄,居於香山的眾天人也無法予以庇護。於是毒草蔓生,若吃下這些毒草,當下就會殞命。

「我涅槃之後,雖然一切比丘仍會念誦、閱讀我所宣說的十二部經,但卻會讓上者變成中者,讓中者變成下者,讓下者變成上者,或讓中者變成下者、最末者。也就是說,他們會將那些並非真義者,說為真義;而將真義說為非真義,就如同外道般,各自主張『我的經典』才是真實的。

「屆時,雖然十二部經仍然行於世間,但已經沒有威嚴與勢力了。有些人或許會念誦、閱讀經典,但連一個證得沙門四果的人都沒有。我的眾弟子就像是失去政權的國王,又像是失去雙翼的鳥;精舍與佛塔都將荒蕪,無人加以修復;雖然有佛像、旛旗、寶傘,但卻像是破損的兵器一般(無用)。於是鴿子、鳥雀、豬、狗、羊等,便以此築巢居住。諸比丘所居住的場所,倒是精心灑掃,務求莊嚴。」

世尊告訴阿難:「這還只是向你大致說說而已。」

阿難聽到佛陀所言,便流淚哭泣了起來。

為了不讓阿難憂傷哭泣,世尊向阿難說道:「你不要如此哭泣,應當受持此經典,將之弘揚於世間。」

隨後,阿難拭去臉龐的淚水,向世尊稟告:「我當會受持。」

帝釋、人與天人大眾,也向阿難說道:「尊者!我等也會護持此經。假使有人住於山間、園林、樹下、曠野,念誦、閱讀此經,我等將會偕同人天眷屬以及非人大眾,前往該處,下至一偈或一句,都會受持,而不遺忘、退失。」

說此經時,有一千位比丘證得沙門四果,一千五百位比丘尼證得須陀洹果,五百位優婆塞獲得圓滿清淨。於是人與天人以及阿修羅等乃頂禮離去。

聖三昧最上妙經

註釋

*** 最上妙:原文寫做མཆོག་དམ་པ,義為「真正最上」。《月燈三昧經》、《大般涅槃經》當中譯為「最上」,《妙法蓮華經》翻為「最上」與「上妙」,今參考諸家古譯,譯為「最上妙」。

**** 德格版(以下簡稱《སྡེ》或《སྡེ》版)原文無「經」(sūtra/མདོ)字。若依據藏文語法,即便未言明此篇為經,亦不影響讀者理解,然而,由於本經收錄於《甘珠爾》的諸經部,屬於經藏,因此在翻譯時,乃按漢文傳統,補譯「經」一字。特此說明。又,《敦》原來即有「經」字。

[1] 五千:原文寫做ལྔ་སྟོང་ཙམ,義為「約莫五千」,其中ཙམ字可能也以後位修飾的方式,用於形容前方的「三萬」,表示「約莫三萬」。考量到三萬、五千在此應皆為概數,且漢譯經典多不將概數譯為定數,因而略譯為三萬、五千。特此說明。

[2] 天龍八部,原文寫做ལྷ་དང་ཀླུ་ལ་སོགས་པ་སྡེ་བརྒྱད,直譯為「天及龍等八部」。《敦》做ལྷ་ཀླུ་སྡེ་བརྒྱད,直譯即為「天龍八部」。

[3] 四護世者:原文寫做མགོན་པོ་བཞི,直譯為「四怙主」,為守護佛法的四位世間神祇,通常與大梵天王、帝釋天王並列,稱為「釋、梵、護世」。藏文顯宗經典中,此詞彙僅見於本經及《大般涅槃經》,今依漢譯《大般涅槃經》譯文,譯為「四護世者」。參見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譯《大般涅槃經.卷第八.如來性品第四之五》:「伊者,佛法微妙甚深難得,如自在天大梵天王,法名自在,若能持者,則名護法。又自在者,名四護世。是四自在,則能攝護大涅槃經,亦能自在敷揚宣說。又復伊者,能為眾生自在說法。」(དེ་ལ་ཨཱོ་ཞེས་བྱ་བ་ནི་སངས་རྒྱས་ཀྱི་ཆོས་ཤིན་ཏུ་ཟབ་ཅིང་ཕྲ་བ།ཆུད་དཀའ་བ། ལྷ་དབང་སྒྱུར་ཆེན་པོའམ། ཚངས་པ་ཆེན་པོ་ལྟར་ཆོས་ཀྱིས་དབང་སྒྱུར་བའོ། །གང་གཟུངས་སུ་འཛིན་པ་ནི་ཆོས་བསྲུང་བ་ཞེས་བྱའོ། །གཞན་ཡང་དབང་སྒྱུར་བ་ནི་འཇིག་རྟེན་གྱི་མགོན་པོ་བཞི་སྟེ། དབང་སྒྱུར་བ་བཞི་པོས་ནི་ཡོངས་སུ་མྱ་ངན་ལས་འདས་པ་ཆེན་པོའི་མདོ་འདི་སྲུང་ཞིང་འཛིན་ལ་རྒྱས་པར་སྟོན་ཅིང་འཆད་པའི་དབང་བྱེད་དོ། །གཞན་ཡང་ཁྲིམ་ཞེས་བྱ་བ་ནི་སོ་སོའི་སྐྱེ་བོ་ལ་ཆོས་སྟོན་པའི་དབང་བྱེད་པའོ། །)(CBETA, T12, no. 374藏文德格版vol. 52, Toh 119, folio 129b.4-129b.6)又,《敦》寫做མགོན་པོ་ཆེན་པོ་བཞི,義為「四大護世者」,《最妙勝定經》(下文簡稱《最》)中譯做「四大天王」。

[4] 法主:原文寫做ཆོས་ཀྱི་རྗེ,梵文為dharma-svāmin,亦可譯為「法尊」,為佛的別號之一,其義為「佛法之主、說法者之主尊」(ཆོས་ཀྱི་མངའ་བདག)的意思。然於漢譯大藏經中,多譯為「法主」,因此隨順漢譯通例,譯為「法主」。例如:東晉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《中阿含經.卷一.七法品.水喻經第四》:「世尊為法本,世尊為法主,法由世尊……」(CBETA, T01, no. 26

[5] 原文寫做ཐེག་པ་གཅིག་དོན་བསྟན་དུ་གསོལ,《敦》做ཐེག་པ་ཅིག་གྱི་ཆོས་བསྟན་གསོལ,義為「請演一乘法」。

[6] 汝等:原文僅做汝。由於聽眾為複數,若仍譯為汝,似專為某一聽眾所講,因此添譯「等」,已表示向大眾說法之義。特此說明。

[7] 能令汝等利益安樂:原文寫做ཕན་པ་དང་བདེ་བར་མཛད,《敦》做ཕན་བ་དང།། བདེ་བ་མང་དུ་མཛད,義為「能令汝等多所利益安樂」。

[8] 阿難:原文做དགའ་བོ,諸木刻版與《敦》亦同,義為「難陀」(Nanda,與佛陀同父異母之弟)。本經藏文版中,出現了當機眾先是難陀、後為阿難(Ānanda/ཀུན་དགའ་བོ,佛陀的堂弟)的情形,至於《最》中,則統一寫做阿難。由於許多佛經皆為阿難所誦出,他做為當機眾的頻率遠遠高於難陀,因此研判本經的結集者,較有可能是阿難,而非難陀。翻譯時,亦統一改譯為阿難。特此說明。

關於本經所出現「當機眾為難陀抑或阿難」的問題,此情形疑因《敦》本漏抄了ཀུན་དགའ་བོ(阿難)當中的ཀུན字所致。但由於難陀一詞的出現頻率極高,若係脫落,未免錯誤過多,且「當機眾竟係難陀或阿難」為《敦》與《最》出入最多之處,為「敦煌版並非譯自漢文」的可能證據之一,因此特別保留藏譯的原狀,留待日後方家考證。又,各木刻版與《敦》本皆同將阿難拼寫為難陀,也是《敦》本係目前所能找到的本經最早藏譯本的證據之一。

[9] 然依昔聞諸經所說:原文寫做མདོ་སྡེ་དག་ལས་བཤད་པ་ཐོས་པ་ལྟར་ན,《敦》做མདོ་སྡེ་དག་ལ་བཤད་པ་ལྟར་ན,義為「然依諸經所說」。

[10] 八魔:原文寫做བགེགས་བརྒྱད,應係指蘊魔、煩惱魔、死魔、天子魔、無常、無樂、無我、無淨。參見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譯《大般涅槃經.卷第二十二.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第十之二》:「八魔者,所謂四魔、無常、無樂、無我、無淨。」(CBETA, T12, no. 374

[11] 亂心:原文寫做འཁྲུལ་པའི་སེམས,亦為迷亂之心,不能專注一趣。參見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.卷第五百九十二.第十五靜慮波羅蜜多分之二》:「安住如是初靜慮已,若樂聲聞或獨覺地,當知名為亂心菩薩,當知彼住非定地心。」(CBETA, T07, no. 220

[12] 凡金:原文寫做གསེར་ཐ་མལ་པ,意指一般的黃金。

[13] 又復有人:原文寫做མི་གཞན་ཞིག,直譯為「另有一人」;《敦》做དེ་ལས།མི་གཞན་ཞིག,直譯義為「此外,另有一人」。

[14] 得福最上:原文寫做བསོད་ནམས་རབ་ཏུ་ཆེའོ,《敦》做བསོད་ནམས་མཆོག་དུ་ཆེའོ

[15] 修造佛像:原文寫做སྐུ་གཟུགས་བྱས,《敦》做སྐུ་གཟུགས་ཅིག་བྱས,義為「造一佛像」。

[16] 妻妾子息:原文寫做མ་དང་། བུ,《敦》做མ་དང་བུ་དང་བཅས་པ

[17] 又復有人:原文寫做མི་གཞན་ཞིག,直譯為「另有一人」;《敦》做གཞན་ཡང་མྱི་གཞན་ཞིག,直譯義為「復次,另有一人」。

[18] 頭:原文寫做ཡན་ལག་གི་དམ་པ,義為「五體之最──頭」,為裨理解,此處從簡,僅譯為「頭」。

[19] 十二部經:原文寫做མདོ་སྡེ་བཅུ་གཉིས,即十二分教(གསུང་རབ་ཡན་ལག་བཅུ་གཉིས)。

[20] 又復有人:原文寫做མི་ཞིག,直譯為「一人」;《敦》做མི་གཞན་ཞིག,直譯義為「另有一人」。

[21] 眾人:原文寫做མི་རྣམས,義為「眾人」;《敦》僅做རྣམས,義為「眾」。

[22] 解了:原文寫做སྟོན,中華對勘版亦同此。《敦》做རྟོགས,義為「知解、了悟」,意義似更符合前後經義。

[23] 《敦》的此段經文較略,僅有:སངས་རྒྱས་ཀྱིས་བཀའ་སྩལ་པ།། གལ་ཏེ་མྱི་ཞིག་གིས་མདོ་སྡེ་བཅུ་གཉིས་ཐོགས་པ་མྱེད་པར་ཁ་ཏོན་ཤེས་ལ།། དོན་ཟབ་མོ་ཡང་རྟོགས་སྟེ།། མདོ་སྡེའི་གླེགས་བམ་ཡང་སྟོང་སུམ་གྱི་སྟོང་ཆེན་པོའི་འཇིག་རྟེན་གྱི་ཁམས་གང་བ་ཙམ་འཆང་ན།། མྱི་དེ་གཉིས་ཀྱི་བསོད་ནམས་མཆོག་ཏུ་གྱུར་པ་གང་ཡིན།།。義為:「佛告阿難:『假使有人,其能無礙念誦十二部經,其於遍滿三千大千世界之經籍,亦能奉持。是二人得福,何者為上?』」

[24] 佛陀於此問中,雖然並未舉例「為他人說」,但原文所載的阿難所答,確實有此句。

[25] 最上:原文寫做མཆོག་ཏུ་གྱུར་པ,《敦》做མཆོག་ཏུ་ཆེ་བ,義為「乃為最大」。

[26] 等如一子:原文寫做བུ་གཅིག་པ་དང་འདྲ་བ,義為「猶如看待獨子般」。

[27] 韋陀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འུ་ཏ,疑為པུ་སྟི之訛,其義待考。《敦》做འུ་དའུ་དེ,《最》譯做「違陀」,即「吠陀」(Veda),又作吠馱、違陀、圍陀、毘陀、薜陀、鞞陀、比陀、皮陀,義為「明、明論」。

[28] 論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བསྟན་བཅོས,係吐蕃時期第二度釐訂譯詞後一直沿用至今的拼寫方式。而《敦》則一律寫做བསྟན་ཆོས,為該字的異體字,字面意義為「所說之法」,該種拼寫方式出現於第三度釐訂譯詞之後,較為罕見。可見現存《敦》的寫本,應是第三度釐訂譯詞之後的產物。若將此字解做「所說之法」,則可用來指代「經」,而不是「論」。此處依木刻版譯出。

[29] 生論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བཀྲི་བའི་བསྟན་བཅོས,義為「引趣論」,《敦》做སྐྱེ་བའི་བསྟན་ཆོས,《最》譯為「生論」。今依《敦》與《最》譯。

[30] 日月雲:諸刻版皆做ཉི་ཟླ་སྤྲིན。《敦》做ཟླ་བ་སྦྱིན,直譯義為「月施」,《最》譯為「月愛」。其義不詳,待考。

[31] 二人:原文雖寫做二人,但從文義觀之,應為三人;《最》本的行文,則將第二、第三種人同列入第二種人。此處按原文譯出,望識者知之。

此外,由於佛陀所舉例的三種人之中,第二種人顯然已經具足第一種人的功德,二者可謂高下立判,所以佛陀所問「如是二人,何者福大」一語,顯然是在比較第二與第三種人。若按此理解,則說為「二人」亦無不妥。

[32] 是人福德,無數無量,不可思議:原文寫做མི་དེའི་བསོད་ནམས་ཚད་མ་མཆིས་གྲངས་མ་མཆིས་ཏེ། བསམ་གྱིས་མི་ཁྱབ་པ་ལགས་སོ,《敦》做མྱི་དེ་ལ་བསོད་ནམས་ནི།།ཚད་མྱི་གྲངས་མྱིད་དེ་བསམ་ཀྱིས་མྱི་ཁྱབས་བོ,義為「是人福德,不可數計,是人不可思議」。

[33] 能得聞者五通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ཉན་པའི་མངོན་པར་ཤེས་པ་ལྔ་ཐོབ་པར་བྱེད,其中,「聞者」一詞,其義待考,五通則是五種神通之義。《敦》做ཉན་པའི་རྣམས་མངོན་པར་ཤེས་པ་ལྔ་ཐོབ་པར་བྱེད,《最》譯為「令諸聽者,得五神通」。

[34] 惡趣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ངན་སོང,《敦》做ངན་ཚོང་སུམ,義為「三塗」。

[35] 藥末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རྩི་བདུག་པ,義為草本植物的燻煙、香氣,故將之譯為藥末;《敦》做རྩྭ་གདུབ་པ,疑為རྩྭ་གདུག་པ་之訛,義為「毒草」;《最》亦做「毒草」。

[36] 藥樹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རྩིའི་སྡོང་པོ。《敦》做རྩྭའི་སྙིང་པོ,義為「草中最勝」;《最》亦做「藥樹」。

[37] 不可盡述:原文寫做མི་རྫོགས,義為「不盡」。《敦》做བཤད་ཏེ་མྱི་བརྫོགས。此處按《敦》版譯,更顯明了。

[38] 文殊師利與我:原文寫做འཇམ་དཔལ་དང་ང་གཉིས,義為「文殊師利與我二人」,為顯簡明,略去「二人」一詞不譯。特此說明。另,《敦》做འཇམ་དཔལ་དང་ང,其義亦為「文殊師利與我」。

[39] 諍論有無:原文寫做ཡོད་མེད་གཉིས་ཀྱི་བདེན་པ,直譯義為「有無二者之真諦」,《敦》做ཡོད་མེད་ཀྱི་བདེན་པ,直譯為「有無之真諦」,此即下文的ཡོད་པ་དང་མེད་པའི་བདེན་པ་གཉིས(有諦無諦)。由於「諍論有無」即是「諍論究竟為有,或者為無」的意思,已經隱含「真諦」之義,為顯簡明,故將བདེན་པ(真諦)略去不譯。特此說明。

[40] 莫能決定:原文寫做གཅིག་ཏུ་མ་ཆད་དོ,義為無法斷定。

[41] 轉生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སྐྱེས་པ,《敦》做ལྷུང,義為「墮於……」,《最》亦譯做「墮」。

[42] 聾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做འོན་པ。《敦》做ལོང་བ,義為「盲」而無「聾」之義,但《最》則做「聾」。

[43] 四禪之三昧:原文寫做ཞི་བའི་ཏིང་ངེ་འཛིན,義為「寂靜三昧」,然而其他木刻版與《敦》皆做བསམ་གཏན་བཞིའི་ཏིང་ངེ་འཛིན,義為「四禪之三昧」,《最》則做「四禪中三昧」,由此推測德格版在此可能誤植,因此翻譯時不採德格版經文,而據其他諸版,譯為四禪之三昧。特此說明。

[44] 漸次滅息:原文寫做ཁད་ཀྱིས་ཞི་ཞིང་བྱང་བར་འགྱུར,義為「以是皆當漸次止息,乃至淨除」,《最》則做「漸漸輕微」。其中ཁད་ཀྱིས一詞係古字,在釐訂譯詞之後,其正式的書面用法為དལ་བུ,義為「緩慢」「徐徐」。

[45] 其餘:原文寫做གཞན་ཡང,義為「此外……」,通常為句首連詞,表接續前句之意。在此乃指「往昔無量劫所造的重罪之外的重罪」(理論上即是今生所造重罪),因此譯為「其餘」。

[46] 《敦》無「其餘重罪,亦當淨除」二句,《最》亦無對應文句。

[47] 隨所生處:原文寫做གང་དུ་སྐྱེས་པར,其他木刻版亦同。《敦》則做གོང་དུ་སྨོས་པའི,義為「於前所說……」,《最》則做「於向所說……」。此處依原文而譯。

[48] 福聚功德:原文順序為功德、福德,但古譯中,多寫做「福德、功德」,今順古而譯,並為避免「德」字重複,權將福德改譯為福聚。特此說明。

[49] 尋:原文寫做རྟོག་པ་,義為分別、尋求推度,舊譯為覺,義為「對事物的粗略分別」。《最》本譯做「觀」。古譯的「觀」,往往是指「對事物的細微分別」,唐譯為「伺」。從藏本與《最》的用詞比對可知,此處的「尋」或「觀」(伺)係同義,泛指「對事物的分別」,既包括了尋,也包括了伺。

[50] 斷:原文寫做སྤོང་བ。《最》譯做「捨」。

[51] 原文語序為「一捨一取」,今考量漢文讀誦的流暢性,參考梁扶南三藏曼陀羅仙共僧伽婆羅等譯《大乘寶雲經.寶積品第七》(CBETA, T16, no. 659)的譯法,改譯為「一取一捨」。特此說明。,

[52] 生住滅行,知解了悟:原文寫做སྐྱེ་བ་དང་། གནས་པ་དང་འགོག་པའི་འདུ་ཤེས་ཤིང་རྟོགས。其中,འདུ་ཤེས་ཤིང་རྟོགས疑為འདུ་བྱེད་ཤེས་ཤིང་རྟོགས,但各版皆寫做འདུ་ཤེས་ཤིང་རྟོགས,而འདུ་ཤེས(想)在此為名詞型態,其後缺乏動詞,無法直譯,且與動詞的རྟོགས་པ產生並列關係,顯得句子結構十分特異,其義費解,待考。今將འདུ解釋為འདུ་བྱེད,譯為「行」,並將ཤེས་ཤིང་རྟོགས譯為「知解了悟」。特此說明。

[53] 池:原文寫做མཚེའུ。《敦》做ཚོ,應為མཚོ(湖)字之訛。

[54] 風火地水:原文語序為風火地水。為顧及大多數讀者閱讀習慣,此處從古譯,更動為地水火風。特此說明。

[55] 變化:原文寫做སྤྲུལ་པ,各木刻版亦同。然而《敦》做སྒུལ,義為撼動;《最》亦做「動」,也是撼動之義。《敦》與《最》的用詞一致,文義亦較符合一般的佛經敘事,且能與下文呼應,推測應屬原義。然而,由於諸木刻版彼此並無出入,此處仍依德格版譯出。特此說明。

[56] 行:原文寫做སྐོར,義為繞行,各木刻版與《敦》亦同。然《最》則做「動」。

[57] 沙門:原文做དགེ་སྦྱོང,各木刻版及《最》皆同。然《敦》做དགེ་སློངས,義為比丘。

[58] 汝等:原文僅做汝。由於聽眾為複數,若仍譯為汝,似專為某一聽眾所講,因此添譯「等」,已表示向大眾說法之義。以下於世尊與五百比丘的對話中,皆同於此。特此說明。

[59] 渡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寫做རྒལ་བ,義為越過,而《敦》則做རབ

[60] 此處譬喻的譯文,參考自陳南嶽思大禪師撰《諸法無諍三昧法門.卷上》(CBETA, T46, no. 1923)。

[61] 汝莫驚怖:原文與諸木刻版皆寫做ཁྱོད་མ་འཇིགས་མ་སྐྲག་པར,《敦》則做ཁྱོད་ད་མ་འཇིགས་མ་སྐྲགས་པར,義為「汝今莫驚怖」。

[62] 何況三昧:原文、諸木刻版與《敦》皆寫做ཏིང་ངེ་འཛིན་དུ་ག་ལ་འགྱུར,《最》則做「何由得」。

[63] 除:《གཡུང》《敦》本皆寫做གསལ་བ

[64] 此段的二、三、四為量詞,諸木刻版皆同;然而,在《敦》與《最》中,則為序數,即: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。此處依木刻版譯出。

[65] 此處四念住的次第亦與一般經典不同,《最》本亦如此。

[66] 《最》本無。

[67] 四三摩地:即四三昧。由於古譯漢傳顯宗經論多寫做四三摩地,今從之。

[68] 青:卓尼版寫做རྣམ་པར་བསྡོས་པ德格版與其餘版本皆寫做རྣམ་པར་སྡོས་པ,若按此等拼讀,則其義不明,尚待考證。唯有納塘版寫做རྣམ་པར་སྔོས་པ,義為「略帶青色」,即九種不淨觀當中的「青瘀」,且下文有黃、白、黑等相,此處理解為「青」,較為合理。因此,逕採納塘版拼讀,譯為「青」。《最》亦譯做「青」。

[69] 是故心不錯亂:原文與各木刻版皆做སེམས་མ་འཁྲུལ་བར་གྱུར,《敦》做སེམས་མ་འཁྲུག་པར་གྱུར,義為「心不紛亂」,《最》亦做「令心散亂」。

[70] 遮轉:原文寫做ཕྱིར་བཟློག་པ,有「轉向、迴轉、反轉、回復、擊退、轉變」之義,此處應指「所緣從貪著的對象之上轉開」,也就是不再貪著之義。

[71] 起白骨觀,了出入息:原文寫做རུས་པ་དཀར་པོ་དང་། དབུགས་ཕྱི་ནང་དུ་རྒྱུ་བ་བགྲང་བའི་རྟོག་པ,直譯為「白骨與數出入息之分別」。其中,分別(རྟོག་པ),在此義為「以心一一分別思惟」之義,也即「尋觀」。此解同於姚秦涼州沙門竺佛念譯《出曜經.卷十四.利養品》:「十二年中坐禪入定心,不移易,十二頭陀初不缺減,起不淨觀,了出入息,世間第一法乃至頂法,一一分別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)從《出曜經》的這段經文可看出,「起……觀」、「了」、「分別」,皆是「尋觀分別」之義。

[72] 比丘:於原文中,此句並無主詞,但從下文犯戒者的身分順序判斷,位列比丘尼之前者,唯有比丘,且下文各句皆有主詞,此處很可能是因為傳鈔疏漏而缺字,因此補譯比丘一詞。相似的經文也可見於:元魏天竺三藏菩提流支譯《佛說佛名經.卷八》:「當先懺悔一切諸罪。若比丘犯四重罪,比丘尼犯八重罪,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犯出家根本罪,若優婆塞犯優婆塞重戒,優婆夷犯優婆夷重戒,欲懺悔者……」(CBETA, T14, no. 440

[73] 《敦》從本段「優婆夷犯五根本戒」至下文「或身出火」之間皆缺文。

[74] 六重罪:原文寫做ལྕི་བ་དྲུག,當指式叉摩尼的六根本罪,根據《四分律》,式叉摩那六法為:不得犯不淨行行婬欲法、不得偷盜乃至草葉、不得故斷眾生命乃至蟻子、不得妄語乃至戲笑、不得非時食、不得飲酒。(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,《四分律》卷四十八。CBETA, T22, no. 14)若根據阿里班智達.貝瑪旺嘉(མངའ་རིས་པཎ་ཆེན་པདྨ་དབང་རྒྱལ 1487-1542)所造《三律儀決定論》(སྡོམ་གསུམ་རྣམ་ངེས)所載,六種學處是指在沙彌尼戒的基礎上,加上獨自路行、入水游泳、接觸男身、與男同住、媒合婚姻等六戒。

[75] 財:原文寫為སྤྱིའི་བཀོར,直譯為「全體的信財」。考量古譯經典多譯做「財」或「信財」,此處從簡,略譯為「財」。特此說明。

[76] 蚖:發音同於原。原文寫做རྩངས་པ,義為蜥蜴。

[77] 腳跌:原文寫做རྡབ་འཆོས་པ,其義費解,應係訛字。今依卓尼版,拼寫為རྡེག་འཆོས་པ,義為走路不穩、踉踉蹌蹌之貌。漢文古譯多譯為腳跌,今從古譯。

[78] 毘舍闍:原文寫做འབར་བ་མ,梵文為piśācā,為食肉、吸血的餓鬼道眾生,最早的漢譯為意譯,譯為癲鬼;其他音譯尚有:臂奢柘、毘舍闍、毘舍遮、毘舍脂。

[79] 《最》譯做「若有十方一切諸佛,皆悉變黑」。

[80] 苦法、忍法、頂法:原文僅做苦、忍、頂。由於此處係指諸佛所宣說之法,因此參考《大般涅槃經》的譯法,添譯「法」字。特此說明。

[81] 八大人覺:原文寫做སྐྱེས་བུ་ཡ་བརྒྱད་ཀྱི་ཆོས,直譯為「八大人法」。《最》則做「八背捨」(即八解脫)。

[82] 《最》譯做「八勝處」,義同「八解脫」。

[83] 返:原文寫做དོང,在古藏文中,其動詞型態為དོང་བ,常與帶餘詞སྟེ連用,形成དོང་སྟེ,意義等同於སོང་སྟེ,解做「去、走、往、行、出走、啟行」等義。此處是「前往原來所居住的園林」之義,因此譯為「返」。

[84] 或身出火,或出水等:原文與各木刻版皆做ལུས་ལ་མེ་དང་། ཆུ་ལ་སོགས་པ,然於《敦》及《最》中皆無此二句。

[85] 大顯神變,凡十八種:原文與各木刻版皆做ལུས་ལ་མེ་དང་། ཆུ་ལ་སོགས་པ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འི་ཆོ་འཕྲུལ་རྣམ་པ་བཅྭ་བརྒྱད་མངོན་པར་བསྟན。《敦》做འཕཔ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འི་ཆོམ་འཕྲུལ་རྣམ་པ་བཅོ་བརྒྱད་མངོན་པར་བསྟན་ཏོ,義為「大顯聖者神變,凡十八種」。

[86] 《最》做「吾卻後二月」。

[87] 十千人中,有九千人,當證沙門四果:諸版皆與《སྡེ》同,《最》則做「十億眾生,九億得四沙門果」。

[88] 及三百年,有十千人,當證沙門四果:諸木刻版皆與《སྡེ》同,但《敦》無此段,《最》做「三百年時,百億眾生,前十億得四沙門果」。

[89] 根據《敦》,則做「三百年」。

[90] 《最》做「貓、狸」。

[91] 根據《敦》,則做「千萬」。

[92] 根據《敦》,則做「密友」。

[93] 四大:原文寫做ཆེན་པོ་བཞི,應通於འབྱུང་བ་བཞི,待考。本經許多用詞屬於古藏文,推測可能是釐訂譯詞以前的譯本,因此有許多詞彙與後來的固定譯詞不盡相同。

[94] 著新色衣:《སྡེ》寫做གོས་སྦུག་གུ,義為「空洞衣」,疑為抄寫錯誤所致。《敦》做ཁ་དོག་སྡུག་གུ,義為「顏色(顯色)美好」,與《最》所譯「著新色衣」意思較近(「新色」義為鮮艷),與袈裟(壞色衣)相對,應較近原義,此處根據《敦》,沿用《最》,譯為「著新色衣」。

[95] 父子、兄弟:《སྡེ》寫做ཕ་མ་དང་། བུ་དང་། བུ་མོ,義為「父母、子女」。而《敦》做ཕ་དང་བུ་དང་། ཕུ་ནུ་ཕོ་,義為「父子與兄弟」,《最》做「父子、兄弟」。此處根據《敦》,沿用《最》,譯為「父子、兄弟」。

[96] 近:原文寫做སྙེན,義為親近。《敦》寫做བརྟེན,義為依止。若依據《敦》,則應譯為「依」。

[97] 《最》做「供給生緣」。

[98] 若根據《敦》與《最》,則尚有「啖食」之義。

[99] 自恣:原文寫做རང་ཉམས་སུ་གཏོང་བ,其義為「開放自己的過失」。《最》亦譯做「自恣」(pravāranā),義為「任憑他人恣意揭發自己的過失」,與藏文意義相符,因此,今從《最》而譯。

[100] 《最》做「說戒」。

[101] 一穴:原文寫做གཅིག་ཏུ་,義為「……於一處」。《敦》做ཁུང་ཅིག་ཀྱི་ནང་དུ,義為「於一孔穴中」。此處根據《敦》、《最》,譯為「一穴」。

[102] 無有饜足:原文寫做ཆོས་མི་ཤེས་པ,義為「不識佛法」,疑為抄寫之誤。《敦》做ཆོག་མི་ཤེས་པ,義為「不知足」。此處根據《敦》、《最》,譯為「無有饜足」。

[103] 無人讀誦:原文寫做ཀློག་པ་དང་། འདོན་པ་ཡང་མེད་པ,義為「無有披讀、念誦者」。《敦》做ཀློག་པ་དང་འདོན་པ་ཡང་མྱི་བྱེད་པ,義為「佛弟子不事披讀、念誦」。《最》則譯為「不復讀誦」。

[104] 訓詁、文字:原文與《敦》皆寫做གཙུག་ལག་དང་། ཡི་གེ,義為「關於語言及文字的學問」,因此做此譯。而《最》做「畫法」。

[105] 嬉遊:原文寫做རྩེ་བ,義為「遊玩」。《敦》འཇི་བ་དང་ཤིང,義為「泥作與木作」,《最》則做「泥法、木法」。

[106] 禳祭:原文與《敦》皆寫做བོན་ཆོས་,義為「吟誦之類的信仰儀式」或「本波的信仰」。《最》則譯做「師法」,其義不詳,疑為「道士之法」,參見:《漢書.卷八八.胡母生傳》:「唯嬴公守學不失師法。」

[107] 《最》譯做「笑法」。疑為「集會談笑」之義。

[108] 《最》譯做「稍法」,其義不詳。疑為「以禾末作法,行驅擯之事」。

[109] 非善之法:原文寫做མ་ལེགས་པའི་ཆོས,義為「不善妙之法」、「不合宜之法」。若依照《敦》、《最》,則應做「邪法」(ལོག་པའི་ཆོས,顛倒之法)。

[110] 若將《敦》與《最》二版所具、《སྡེ》等諸木刻版所無的段落譯出,此段可譯為:「彼時有在俗家者,或男或女,持清淨戒,不用酒肉,語彼等比丘言:『既從俗家而出家,既無悲心,復又如是多行非法,汝若屠者矣!』」

[111] 罵詈:原文寫做གཤེ་བ。若根據《敦》,則應譯做「呵責」。

[112] 我:各版藏經皆做ངེད,義為「我」。疑為ངེད་ལ(對我)之訛(闕漏表受詞的格助詞),待考。

[113] 若依《敦》,則僅有食肉一詞,並未提到飲酒。《最》則有飲酒一詞。

[114] 如今如來入滅,悉皆開許,故我飲酒食肉也:原文寫做ད་ངེད་དེ་བཞིན་གཤེགས་པ་མྱ་ངན་ལས་འདས་ནས་ད་ནི་ཅི་ཡང་གནང་བས་ངེད་ཤ་དང་ཆང་འཐུང་བ་ཡིན་ནོ།།。《敦》本亦有此段文字,但《最》本則無。

[115] 我等:各版皆做བདག་ཅག,表複數,然而《敦》和《最》則皆寫做單數的「我」。從文義考察,《敦》和《最》版較為合理,但解做「我等」亦無不妥,因此仍依《སྡེ》刻版譯出。

[116] 二指:各版皆做མཛུབ་མོ་གཉིས,《敦》和《最》僅做མཛུབ་མོ,即「手指」。「二」(གཉིས་)一字,疑係誤抄下文「日」(ཉི་མ་)一字而成的訛字。待考。今仍依《སྡེ》刻版譯出。

[117] 若將《敦》與《最》二版所具、《སྡེ》等諸木刻版所無的段落譯出,此段可譯為:「各言:『我見日月大小如許』。是等比丘,亦同於此。」

[118] 鹿等野獸:原文寫做རི་དགས་དང་གཅན་གཟན,其中,རི་དགསགཅན་གཟན二詞,在漢文古譯中,不論單獨出現或並列出現,均譯為「野獸」;在藏文文獻的語境下,རི་དགས泛指所有動物,但通常泛指草食性獸類,或專指鹿科動物,而གཅན་གཟན也泛指所有動物,或更小範圍的「草食性與肉食性獸類」,更常用於專指肉食性動物,即「猛獸」。此處རི་དགསགཅན་གཟན二詞並列,རི་དགས專指草食性獸類,གཅན་གཟན則專指肉食性獸類,雖合稱「野獸」,但以「鹿等」標舉རི་དགས,而以「野獸」標舉此二詞的總合。《最》則譯做「蟲獸」。

[119] 《最》譯做「如失國王」。

[120] 《最》無「犬」字。

[121] 《敦》與《最》皆有「屋舍」之意,但各刻版皆無。

[122] 《最》譯做「塗淨妙好,修行經說」。

[123] 原做「阿難聞世尊所言」。由於阿難所聞之言,顯然為世尊所說,因此即便刪去「世尊所……」三字,亦不會導致誤解。為求文句流暢,乃略譯為「阿難聞言」。特此說明。

[124] 《最》無此句。

[125] 之:原做「阿難」。由於前文已有「為止阿難……」,清楚標明動詞「告」字的受詞為阿難,因此,為避免受詞重複而使文氣顯得冗贅,特將阿難改譯為代名詞「之」。特此說明。

[126] 《最》譯做「不令妄失一句一偈」。

[127] 一千:原文寫做སྟོང་སྙེད,即「千許」,義為「大約一千」。由於漢譯經典多不將概數譯為定數,因而略譯為一千。特此說明。又,若根據《敦》與《最》,則應譯做「五千」。

[128] 得善清淨:原文寫做ཡོངས་སུ་དག་པར་གྱུར。《敦》ཡོངས་སུ་དག་པའི་དད་པ་ཐོབ་པར་གྱུར་ཏོ。若根據《敦》與《最》而譯,則應譯做「得清淨信」。

[129] 二人:原文雖寫做二人,但從文義觀之,應為三人;《最》本的行文,則將第二、第三種人同列為第二種人。此處按原文譯出,望識者知之。

此外,由於佛陀所舉例的三種人之中,第二種人顯然已經具足第一種人的功德,二者可謂高下立判,所以佛陀所問「此二人的福德,何者為大」一語,顯然是在比較第二與第三種人。若按此理解,則說為「二人」亦無不妥。

[130] 尋觀分別:原文寫做རྟོག་པ་,義為分別、尋求推度,舊譯為覺,義為「對事物的粗略分別」。《最》本譯做「觀」。古譯的「觀」,往往是指「對事物的細微分別」,唐譯為「伺」。從藏本與《最》的用詞比對可知,此處的「尋」或「觀」(伺)係同義,泛指「對事物的分別」,既包括了尋,也包括了伺。因此在書面語中,譯為「尋觀分別」。

[131] 本句若採直譯,可譯為「就像是將菴摩勒果置於掌中一般」。為令語意更易於理解,因此稍做調整。

[132] 毘舍闍:原文寫做འབར་བ་མ,梵文為piśācā,為食肉、吸血的餓鬼道眾生,最早的漢譯為意譯,譯為癲鬼;其他音譯尚有:臂奢柘、毘舍闍、毘舍遮、毘舍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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