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般若波羅蜜多金剛手大乘經

聖般若波羅蜜多金剛手大乘經

Āryaprajñānapārmitavajrapāṇimahāyānasūtra.

འཕགས་པ་ཤེས་རབ་ཀྱི་ཕ་རོལ་ཏུ་ཕྱིན་པ་ལག་ན་རྡོ་རྗེའི་མདོ་ཐེག་པ་ཆེན་པོ།

題解

佛在王舍城時,應金剛手菩薩所問,宣說藉由諸法無自性、無相、離實有、不可得,以及其他《大般若經》所說十餘種空義而修學般若波羅蜜多的道理。就內容而言,應可將本經視為「藉空觀而入般若之道」的總綱。

本經屬於後弘期的藏譯經典。根據俄爾欽.貢噶桑波(ངོར་ཆེན་ཀུན་དགའ་བཟང་པོ། 1382-1456)撰《受法錄.大海》(ཐོག་ཡིག་རྒྱ་མཚོ)所載,推測本經應為12世紀上半葉時,由班智達奔曳師利(Puṇyeśrī, circa 11th)與藏地的定巴譯師.楚臣炯內(སྟེང་པ་ལོ་ཙཱ་བ་ཚུལ་ཁྲིམས་འབྱུང་གནས། 1107-1190)傳入藏地的。另依第五世達賴喇嘛.阿旺羅桑嘉措(ངག་དབང་བློ་བཟང་རྒྱ་མཚོ། 1617-1682)撰《聞正法錄.恆河水》(དམ་པའི་ཆོས་ཀྱི་གསན་ཡི་གངྒའི་ཆུ་རྒྱུན)所載的本經傳承,則可推測本經傳入藏地的時間不晚於11世紀。(圓滿法藏.佛典漢譯 編輯部)

佛經語文體版

頂禮一切佛菩薩。

如是我聞:一時,世尊在王舍城。爾時金剛手菩薩在眷屬中,從座而起,白世尊言:「世尊!菩薩應云何學般若波羅蜜多?」

世尊告曰:「金剛手!菩薩應如是學般若波羅蜜多,謂:應以一切法無生,學般若波羅蜜多;復次,應以色等諸法無自性、無相、離實有、不可得,學般若波羅蜜多;應以內空、無法空[1][2],學般若波羅蜜多。金剛手!般若波羅蜜多是三世諸佛之母,其大明咒句如是: 嗡.牟尼.牟尼.摩訶牟那耶.莎訶。(Om muni muni mahāmunaye svāhā.

「若人受持此般若波羅蜜多,即受持三世諸佛之法,彼能自憶宿命,斷諸無暇,得無量福果,常與諸佛世尊同共止住,具菩提心。」

世尊說是語已,金剛手菩薩及天、人、非天、乾闥婆等世間大眾,皆大歡喜,於世尊所說,稱揚讚歎。

般若波羅蜜多金剛手大乘經

現代語體版

頂禮一切佛菩薩。

如是我聞,一時,世尊在王舍城。當時,在眷屬之中的金剛手菩薩,從座上起身,向世尊請問道:「世尊!菩薩應當如何修學般若波羅蜜多呢?」

世尊開示道:「金剛手!菩薩應當如此修學般若波羅蜜多:應以『一切法無生』而修學般若波羅蜜多;此外,應以『色等一切法無自性、無相、離於實有、不可緣取』而修學般若波羅蜜多,並應以『內空、無實空[3]』而修學般若波羅蜜多。金剛手!此般若波羅蜜多乃是三世一切佛陀之母,其大明咒句為: 嗡.牟尼.牟尼.摩訶牟那耶.莎訶。(Om muni muni mahāmunaye svāhā.

「若有任何人受持此般若波羅蜜多,便能受持三世一切佛陀之教法。其人將能自憶宿命、斷除一切無暇、獲得無量福德果報、常與諸佛世尊往來相處,也將具足菩提心。」

世尊給予此般開示後,金剛手菩薩以及包括天人、人、非天、乾闥婆等的世間大眾,皆大歡喜,咸皆稱揚讚歎世尊所言。

般若波羅蜜多金剛手大乘經

註釋

[1] 無法空:原文寫做དངོས་པོ་མེད་པ་སྟོང་པ་ཉིད,《大乘義章》卷2:「無法空者。破法無相。諸法理空。名為無法。」(CBETA, T44, no. 1851)鳩摩羅什於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(CBETA, T08, no. 223)中譯為無法空,以及玄奘於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(CBETA, T07, no. 220)中則譯為無性空。此處的「無法」(དངོས་པོ་མེད་པ)係指「無實有法」(也就是名言中「沒有能起作用之事物」,即《大乘義章》所言「法無相」的「法無」)而言的。

[2] 故:原文寫做「་་་་་་ཕྱིར」,直譯為「……故」,表因果關係,但審酌前段並列文字的文義,此處的「故」,應當理解為「藉由……而……」之義。敬請鑒察。

[3] 無實空:原文寫做དངོས་པོ་མེད་པ་སྟོང་པ་ཉིད,古譯也做無法空、無性空。《大乘義章》卷2:「無法空者。破法無相。諸法理空。名為無法。」(CBETA, T44, no. 1851)鳩摩羅什於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(CBETA, T08, no. 223)中譯為無法空,以及玄奘於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(CBETA, T07, no. 220)中則譯為無性空。此處的「無法」(དངོས་པོ་མེད་པ)係指「無實有法」(也就是名言中「沒有能起作用之事物」,即《大乘義章》所言「法無相」的「法無」)而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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